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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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204
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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