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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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207
项目名称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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