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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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214
项目名称
未履行设计审核手续即进行制造,或者无相应产品有效的安全认可证即投入制造等情形,且拒绝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发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进行整改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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