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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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217
项目名称
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再次充装非重复充装气瓶、错装或超装、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等情形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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