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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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218
项目名称
定期检验不合格应予报废的气瓶,未进行破坏性处理而直接退回气瓶送检单位或者转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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