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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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225
项目名称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原使用单位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注销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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