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质监局
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236
项目名称
质量保证能力条件不能正常运行和实施;成包棉花未参加仪器化公证检验的。或者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加工棉花;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的真实材料;拒绝、阻碍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市纤维检验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第三十八条

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