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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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51253
项目名称
开展计量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未经县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计量检定人员未持有与检定专业相符合的计量检定证件等行为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计量科、稽查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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