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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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52009
项目名称
对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销售的违法物品进行封存和扣押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稽查队、标准化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得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 (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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