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质监局
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52010
项目名称
对未经认证的产品或者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进行查封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稽查队、质量管理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得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第三十八条

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