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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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52011
项目名称
对棉花和设备、工具查封、扣押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市纤检所
实施对象
棉花经营者的财物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得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4号)第二十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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