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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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52012
项目名称
先行登记保存
实施主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稽查队、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产品质量综合监督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最多7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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