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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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71028
项目名称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安监局
承办机构
监管科室及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
办理时限
按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七条 2.《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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