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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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71062
项目名称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未按照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未按照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测监控;未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安监局
承办机构
监管科室及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
办理时限
按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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