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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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71095
项目名称
未按照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或者分类;未按照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过程中,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安监局
承办机构
监管科室及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危险化学品企业
办理时限
按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0号)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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