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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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征收
项目编码
293002
项目名称
征收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费
实施主体
市人防办
承办机构
平管站
实施对象
公民、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河北省物价局涉外价格及非商品收费管理处 关于使用人防工程收费和人防通信有偿服务收费的函》(冀价涉费函字[1990]第6号)2.《河北省平时使用人防工程若干规定》(冀政办[1993]9号)收费标准:早期工程,每月每平米,0.2—4元;1986年后,每月每平米,3-8元
实施依据

1.《河北省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若干规定》(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1〕第22号)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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