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征收 |
||
项目编码 |
013002 |
||
项目名称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
||
实施主体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承办机构 |
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
实施对象 |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
|
||
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即时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收费依据:《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冀财综[2013]70号)第六条;收费标准: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预缴专项基金
|
||
实施依据 |
《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冀财综[2013]70号) |
||
备注 |
与财政局共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