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138006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张家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实施对象
八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商砼)
办理时限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即办;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自验收之日起5天内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六条规定; 
3.《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建质(2012)175号)第十五条规定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七条规定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3)171号第三条、第八条规定

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