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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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58057
项目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
实施主体
市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建设项目科
实施对象
建设单位
办理时限
按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六条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