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
项目编码 |
58120 |
||
项目名称 |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
实施主体 |
市行政审批局
|
承办机构 |
交通运输科
|
实施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办理时限 |
按法定时限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1995年12月3日国务院令第187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六条:专业单位可以自行设置自用的专用航标。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应当经航标管理机关同意。 |
||
备注 |
暂停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