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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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58124
项目名称
在市管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或利用跨越市管公路的设施悬挂非交通标志的审批
实施主体
市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交通运输科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
办理时限
按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