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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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8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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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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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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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农林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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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事业单位、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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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按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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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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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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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暂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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