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
项目编码 |
58194 |
||
项目名称 |
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
||
实施主体 |
市行政审批局
|
承办机构 |
农林事务科
|
实施对象 |
个人、企业
|
||
办理时限 |
按法定时限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除依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外,应当报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后,应当事先发布航行通告。 |
||
备注 |
暂停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