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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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8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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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渔业船舶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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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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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农林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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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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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按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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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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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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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暂停实施,含远洋渔业船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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