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食药监局
市食药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61122
项目名称
生产超出生产范围或者与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载明生产产品不一致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器械科、稽查科
实施对象
违规生产者
办理时限
按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六十一条

市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