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食药监局
市食药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61124
项目名称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终止后,受托方继续生产受托产品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器械科、稽查科
实施对象
违规生产者
办理时限
按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六十一条

市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