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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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61248
项目名称
对事故单位在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局
实施对象
食品生产企业
办理时限
按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修订)第一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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