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24003
项目名称
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含港、澳、台)核准登记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
实施对象
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含港、澳、台)
办理时限
法定15日,承诺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主席令第48号修改)第三条 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主席令第40号修改)第六条 ⒊《外资企业法》(主席令第41号修改)第七条 ⒋《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67号)第五条 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8号修改)第九条 ⒍《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48号修改)第八条 ⒎《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48号修改)第十二条 ⒏《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3号修改)第二条、第四条

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