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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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052
项目名称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实施依据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47号公布,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3号修改)第五十七条

备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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