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071
项目名称
经营者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实施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席令第十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布,主席令第十八号修改)第五十三条

备注
不收费
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