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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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4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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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逾期不履行缴足投资、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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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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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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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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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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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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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四十号修改)第九条第一款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8号修改)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四十一号修改)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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