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110
项目名称
零售商要求供应商派遣人员到零售商经营场所提供服务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实施依据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令2006年第17号公布)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备注
不收费
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