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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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153
项目名称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实施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1号修改)第七十六条

备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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