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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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166
项目名称
未经著名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印制和使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特有的相同或近似的包装装潢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实施依据

《河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公布,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公告27号修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

备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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