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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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193
项目名称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的, 未取得专利权的,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主席令第二十二号修改)第十二条、第五十九条

备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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