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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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218
项目名称
药品广告构成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实施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主席令第二十二号修改)第五十五条 ⒉《药品广告审查公布标准》(国家工商总局令第27号公布)第十八条

备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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