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267
项目名称
发布《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以及违反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广告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72号公布,国家工商局令第86号修改)第四条 、第十五条

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