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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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273
项目名称
保健食品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72号公布,国家工商局令第86号修改)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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