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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305
项目名称
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布,主席令第十八号修改)第五十条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主席令第七号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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