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340
项目名称
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拒绝或者拖延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73号公布)第七条、第十四条

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