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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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343
项目名称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73号公布)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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