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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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393
项目名称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合同处罚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执照、印章、账户及其他便利条件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1号公布)第八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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