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436
项目名称
在食盐市场上销售不符合食盐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盐和加工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而添加任何营养成份和药物的盐产品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河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公布,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号修改)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