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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439
项目名称
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⒈《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批准,林策通字(1992)2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三十七条 ⒉《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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