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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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4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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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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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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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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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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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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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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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8年第8号公布)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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