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241490
项目名称
流通领域车用乙醇汽油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处罚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经济检查支队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90日,重大、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河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10号公布施)第十九条

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