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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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42012
项目名称
会同公安机关取缔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查封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经济检查支队、企业监管处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公布)第二十五条 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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