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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42018
项目名称
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等及专门用于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
实施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办理时限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实施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公布)第二十五条 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公布)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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