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091022 |
||
项目名称 |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 |
||
实施主体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实施对象 |
用人单位
|
||
办理时限 |
按法定时限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实施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