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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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9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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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失业保险金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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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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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市失业职工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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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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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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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根据失业前参保缴费年限每月分别700元、760元、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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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2.《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4.《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5.《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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